我省研究部署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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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8

     6月22日,全省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交流部署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大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我省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国家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任务。今年,省政府同意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等部门的68项相关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对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强调,实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海洋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升的重要探索,也是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各地要提高站位,全面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要精神,切实做好部分执法事项划转后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协调,全面承接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职能。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主动对接业务主管部门,平稳快速地做好执法事项划转承接、协作机制制定及办案衔接等工作。二是认真谋划,全面提升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各地要认真分析研究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机构编制、财政资金、装备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当地组织、机构编制和财政等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加快组建队伍,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同时,也要及时开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能力方面的培训,加快提升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三是主动作为,全面开展海洋执法专项行动。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要积极准备,分析、核查海域使用疑点疑区,找准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和切入点,制定下半年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清单,积极开展海洋违法行为大排查专项执法行动。
     会议还通报了今年伏季休渔情况,并对持续抓好后续伏休重点工作作了部署。沿海5个市及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局负责人、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来源 | 浙农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