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起,浙江省2025年伏季休渔正式开始。休渔期间渔船在港内停泊紧密相连且渔船上易燃物较多,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火烧连船”的严重后果。
案件回顾
案件一
2024年5月,某渔船停泊在码头伏休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该渔船及停泊在其两侧的渔船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现场勘验,起火位置在船舶中后段部分,火势较为严重区域集中在电瓶放置区域与机舱发动机位置,电瓶烧毁严重,起火区域内橡胶管路均已烧损熔融。这是一起船舶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案件二
2023年4月,某渔船停泊在码头进行氨改氟制冷工程,在改造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该船驾驶亭钢板、内饰、设备因火灾受损,机舱内设备因施救过程中被海水浸泡受损。
经现场勘验,该起事故是因为等离子切割作业时,由于切割点温度太高,天气干燥导致发生火灾。
事故原因分析
渔船停泊期间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电气故障
渔船上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短路或过载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例如,渔船上的电器设备因长期使用而老化,绝缘失效,导致线路过流发热,从而引发火灾。此外,机舱内机电设备超负荷运作或短路也会引起火灾。
2.用火用电管理不善
渔船停泊期间,船员使用明火、电焊、切割等操作时,若未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容易引发火灾。例如,电焊作业时未清理周围可燃物或未配备灭火器材,焊渣或高温金属可能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
3.易燃物堆放管理不善
渔船上甲板、烟囱附近等地方堆放大量易燃物品(如鱼箱、木板、泡沫盒等),这些物品在高温环境下容易自燃或被火花引燃。
4.船员安全意识薄弱
船员对火灾隐患的防范意识不足,如随意乱扔烟头、不规范使用明火设备,或在无人值班时未及时处理初期火灾,导致火势蔓延。
防范渔船渔港火灾的注意事项
1.规范渔船液化气罐使用
液化气罐应置放于开敞甲板或者开口仅朝向开敞甲板的通风良好的处所,严禁近热源、火焰源。气罐应有牢靠的系固装置,固紧的瓶箍应能方便、快速地脱开,钢瓶底部应有防撞击的木质垫料。燃具、气瓶、管路及减压阀应符合标准。应使用符合国家液化气使用标准的燃具、气瓶和减压阀等设备,对液化气管道老化、减压阀漏气等要及时淘汰更新。条件允许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2.强化渔船电气设备维护
严防电气线路因超负荷运转、配线不合理、疏于维护保养、鼠害等造成的线路短路或线路老化故障而引发火灾。严禁渔船上乱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可燃物附近置放电气线路。若发现电线老化严重、电线接头松动、漏电等现象,要及时予以更换、维修。
3.规范港内动火作业
在港内动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动火作业区域附近应配备灭火器材。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动火作业,需进行测氧、测爆且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在高处动火作业,必须注意火星可能飞溅到的范围内有无易燃物品。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行防火巡回检查。
4.配备和维护消防设施
每艘渔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消防设施,瓶装泡沫灭火器、灭火弹、黄砂箱、消防桶等,用来及时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盯紧机舱、厨房、起居室等火灾易发地点消防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电器炉灶等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
5.加强船员安全培训
要常态化组织渔业船员开展使用灭火器、紧急穿戴救生衣、攀爬救生筏、伤部包扎、心肺复苏、跳水逃生、海上施救等应急演练,增强应急自救互救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