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发布通知 要求做好渔船海上防御大风寒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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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9

     根据气象、海洋部门预报:受海上低压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9日傍晚到10日白天,大沙、沙外、江外渔场有9-10级大风,舟外、渔外、温外渔场有8-9级大风阵风10级。当前正值海上生产旺季,为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省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专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渔船避风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气象和海洋部门的会商,密切关注低压和冷空气发展动向,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地要严格定人联船机制,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到每一条渔船,提醒渔船做好避风、防浪、防碰撞等防范措施。

     《通知》要求,在大沙、沙外、江外渔场作业的渔船,尽可能撤离至安全水域;撤离不了和在其它受大风影响渔场作业的渔船,一律停止作业,落实避风防浪措施;在海上锚泊避风的渔船一律停止生产,同时落实开主机备航,正确使用雷达、AIS,甚高频16频道全时段值守,加强值班瞭望、全员穿着救生衣等防风措施。要充分利用“浙渔安”系统,加强渔船的动态管控。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应急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加强应急救助力量配置,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渔船安全,按规定上报各类应急处置情况。(渔业安全风险预防部 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