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失踪 航迹线 调查手段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9日中午12点左右,接会员报案称,浙温渔***在东海生产海域,船员周*在午休后不见其人,猜测落水失踪,并在附近海域搜寻无果。
经查,浙温渔96727船于2020年4月8日向洞头办事处申请批改保单,投保船员曾*更改为周*。互保起期为2020年4月9日,止期为2020年11月21日,投保意外身故保额150万/人,意外致残保额70万/人,意外医疗保额50万/人,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额60万/人。出险人周*为四川中江县人,1981年出生,2020年4月5日经人介绍上船工作,调换因伤无法工作的船员曾*。
出险当天,海况较好,会员船正在生产海域航行,中午休息后,打铃准备生产时,其他船员发现出险人周*未出现在生产岗位上。过船上寻找但未发现周俊踪迹,遂猜测可能落水失踪。
【案件焦点】
1、本次事故为无目击者的失踪案件,经查看海洋北斗系统航行轨迹,事发前后并无航迹线可查。
2、接报案中心并未接到被替换船员曾*受伤的报案。
3、保单批改生效一天内,即发生该起事故,是否存在先出险后批改的情况?
【案件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温州中心对该船会员,以及随机指定船员进行笔录调查,详细询问了该事故经过和该船航行轨迹情况。了解到该船北斗系统之前就已损坏,并已经到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备和维修,经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求证,该情况属实。后中心发现该船AIS船舶避碰系统正常使用,可通过第三方软件调取该船AIS航线轨迹,并将该轨迹同调查所得的时间、事发地点进行比对,得出结论基本一致,据此判断船员表述与事发经过吻合。
随后中心又对被替换船员曾*进行询问,得知该船员于4月3日在工作中肩膀脱臼, 4日晚到港就医。查勘员调取了曾*病历,检查报告,门诊发票,并对此同就诊医院进行核实,证实了其就医经过的真实性。后也将该时间、地点同AIS轨迹进行对比,结果一致。因该起事故伤势轻微,金额小,故会员选择不报案理赔。
对于保单批改日期,据中心查勘人员了解,4月5日调换船员后会员为赶生产未在港内逗留,即刻出海生产,批改事项交由家属处理。恰逢当日节假日放假,会员家属以为要工作日受理,又因工作日首日为农历十五,农村习俗诸事不宜,故8日到办事处办理手续。该情况合乎情理。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各方笔录及相关证据佐证吻合,符合逻辑,中心决定给予理赔。
【启示与参考】
海洋渔业生产作为高危的行业,从业人员一定要永远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一方面要加强对渔船船员的生产操作安全培训,尤其是刚从事渔业生产的“新手船员”,更要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另一方面建议有条件的渔船可以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利于船长在驾驶室指挥操作,也利于提早发现危险情况,其次配备有落水报警系统的救生衣,保障船员的生命安全。(温州服务中心 林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