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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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4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9年9月11日至12日在杭州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正式代表155名,实到145名。省政府彭佳学副省长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互保工作作了重要批示,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张火法到会并作讲话,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陆元林出席会议并宣读大会选举结果。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以及第三届理事会提出的《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会议期间,分别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会主席。现决议如下:
    一、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童加朝同志所作的题为《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为渔服务 为全面建设现代渔业风险保障体系而奋斗》的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孙国荣同志所作的《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卢丹萍同志所作的《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四、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提出的《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五、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67名、监事会监事5名;经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
    大会认为,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对过去六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形势的分析全面客观,对今后五年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任务可行。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数据详尽、分析准确,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大会认为,第三届理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秉承“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认真领会中央关于“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支持渔业保险”的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团结带领全体互保工作人员,聚焦改革、聚焦发展、聚焦服务,进一步提升风险保障水平、开创服务大平台新格局、有序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渔业互助保险事业的发展,为构建现代渔业风险保障体系,促进我省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社区稳定,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认为,第三届监事会忠实履行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会的财务活动及理事会的业务管理行为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很好地维护了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
    大会认为,对《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章程》的修改是及时必要的。修改后的《章程》,内容更加全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协会的领导,加强了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更加有利于促进协会业务发展,更加有利于保障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改革务实的精神。
    大会指出,协会今后五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协会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渔业风险保障体系建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渔业互助保险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渔业互助保险,深化服务大平台建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用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谱写协会建设新篇章。
    大会认为,新产生的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凝聚力强,结构合理,具有很强的决策能力,在今后五年的工作中一定能带领协会再创新业绩,实现新突破。
    大会号召,协会广大会员和全省互保工作人员要在新一届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以改革创新、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现代渔业风险保障体系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