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开展国庆前后渔船安全执法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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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渔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开展国庆前后渔船安全执法大检查。

     此次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采取港口检查与海上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从严处罚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渔港水域、码头、岙口、渔船集中锚泊地、沿海主要作业渔场及大轮主航道等重点区域,针对涉氨制冷水产加工、渔业运输等辅助渔船及涉渔“三无”船(筏)、休闲渔船、老旧渔船、帆张网、蟹笼等重点渔船,重点检查渔船持证和标识情况,船员持证和配备情况,渔船救生、消防、通导、灯光声号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违章搭客、转载情况以及渔船进出港报告等情况。

     目前,渔业执法总队已组成两个执法工作组赴宁舟、温台地区进行执法检查指导。(来源 中国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