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渔船安全执法大检查暨“铁拳”4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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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7

    自7月26日至8月31日,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开展渔船安全执法大检查暨“铁拳”4号行动。本次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重点检查我省管辖渔港水域、码头、岙口和渔船集中锚泊地,沿海主要作业渔场、商渔船交汇密集区和事故多发水域等,主要包括6大任务。

    一是严打涉渔“三无”船舶。坚持“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艘、取缔一艘”,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联合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辖区船舶建造厂(点)、港(岙)口、滩涂、内河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强化源头管控,严防反弹回潮。

    二是抓好开捕节点管控。在8月1日开捕期前后,统筹辖区执法力量提前对辖区港口、码头、冲冰加油点开展执法检查,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渔具、不合规渔具以及电脉冲、地笼网、多层囊网等禁用渔具的,一律依法严处;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一律依法责令停航,严防“带病”出海。在辖区重点港(岙)口设立开捕警戒线,严防“抢跑道”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渔船安全执法。围绕8月1日开捕渔船,以桁杆拖虾、蟹笼、灯光围(敷)网等作业渔船和涉氨冷藏、渔业运输等辅助渔船为重点,检查船舶证书和标识情况、船员有效配备情况、渔船进出港报告情况;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导设备、灯光声号设备有效配备情况,严查不按规定值班瞭望、超员、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严处海上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海上常态化巡查,突出底拖网禁渔区线、浙沪、浙闽省际交界海域、保护区和违规捕捞多发、群众举报较多等重点海域执法巡查,重点打击渔船携带和使用违禁渔具、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方式)违法捕捞、底拖网禁渔区线内违规捕捞、收购转载违禁渔获物和外省籍渔船跨区作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强化防台期间执法监管。强化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期间渔船执法监管,对不服从安全指挥、违反防台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六是加强敏感海域执法监管。对不听指令、无证入渔、越界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防涉外事件发生。(来源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