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15日,“967202”接xxx服务站报案称,由于强冷空气南下,事发海域风浪较大,“浙x渔xxx”号船在港内避风时,渔船船艏被风浪拍打受损。
接到报案后,普陀办事处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勘。经查勘后发现该渔船老化严重,艏柱部分完好,船艏部右侧损坏,其损坏形状为船艏舷墙及面板处由内向外呈突出状向外破裂。
【案件焦点】
1. “浪损事故”和“风灾事故”的定义?
2. 本起案件应按何种事故认定?
【案件分析】
首先,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协会相关条款中,将浪损和风灾做出了如下定义:
(一)在我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2018年修正版第十二条中将浪损事故定义为:“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害,按浪损事故统计”。
(二)在《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渔业互助保险条款》第三十五条第十九款中明确了“保险渔船在狭水道中航行,因追迹浪导致第三者船舶、物体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事故称为浪损”。
(三)在我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2018年修正版第十五条中将风灾事故定义为:“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造成损失,按风灾事故统计”。
(四)在《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渔业互助保险条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中明确了“渔船遭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安全证书核定抗风等级的大风称为风灾”。
那么本起案件应按何种事故认定呢?经过协会理赔人员现场查勘以及船长的描述,本起案件出险地点是渔船在港内避风,受强冷空气影响,当地风力达到11级,渔船船体经大浪不停拍打致使船艏受损。根据协会保险条款对 “浪损”和“风灾”作出的定义,本案应归类为风灾事故。
【启示与参考】
首先理赔人员要对事故船舶进行及时详细的查勘,在勘查过程中应仔细记录事发位置的地理环境,对其受损痕迹进行拍照取证并记录分析,然后结合船员的询问笔录,事发时当地的气象、海况,以此推敲还原整个事故经过。特别是当地的风力预报,要形成文字材料作为重要的依据附在赔案材料中。再有,类似案件一般均发生在老旧渔船,如受损船舶较新,查勘员在查勘时要注意该船是否为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事故。第三作为办事处的理赔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赔服务的水平,在平时注意积累经验,夯实基础业务技能。
最后提醒广大渔民朋友,寒潮大风是我国沿海冬春季节常见恶劣天气,我们要像防范台风一样,高度重视冬季寒潮大风防范工作。及时接收气象信息,大风浪来临前,要关闭舱盖、舱门,保证排水设备及时可用。在锚泊避风时,对船体进行必要的加固,防止渔船走锚。(普陀办事处 蒋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