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冠疫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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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4
新冠疫情补助是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2021年 “以渔为本,以诚为质,服务渔业安全”专项行动,也是惠渔服务的十项举措之一,通过疫情补助切实帮助会员减轻疫情对其生产收益的影响,帮助渔业产业恢复发展,降低渔业生产成本,提高惠渔服务水平,增强渔民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信心,充分体现协会“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
政策内容:
(一)2020年是协会会员,2021年仍是协会会员且已经续保。
(二)补助金额为2020年度保单对应保费的5%。(2020年度对应保单渔民会员实缴互保费是指保单和批改单中保险责任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对应实缴互保费)。
政策解读:
解读:
▲补助对象必须是协会会员:即保单上的会员名。
▲2020年在协会投保,2021年也在协会投保。
▲2020年和2021年投保的同一条渔船。
▲补助金额是保险责任期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实缴互保费的5%,如其中发生批改保额或人数,导致减少(增加)保费的情况,相应补助金额减少(增加)。
▲若2020年发生会员名批改,则计算口径为批改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的对应实缴互保费。
▲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的会员不在补助范围内。
▲补助金额和2021年续保的保费没有关系。
▲疫情补助和理赔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