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办事处组织学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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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3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61号),协会转发到各办事机构、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此文件的精神。
    7月31日下午,嘉善办事处王刚主任组织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王刚主任结合嘉善地区实际情况,对嘉善办事处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嘉善县渔民安置工作完成后,办事处针对继续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秉承渔民自主自愿原则,仍提供雇主责任互助保险,鼓励其参加渔船互助保险;探索开展水产养殖互助保险。
    通过学习,嘉善办事处充分地认识到了省政府对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的重视和支持,办事处员工一致表示,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做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为渔业产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嘉善办事处 常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