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籍船舶查勘的要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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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9

【关键字】 外籍船舶    查勘工作    重复保险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21日22点20分,A船在开往沈家门途中,不慎与锚泊的外籍货轮B轮发生碰撞,导致B轮右舷干舷以上2米至主甲板凹陷,舱口液压管3米左右弯曲变形。
    事故发生后,双方及时向海事部门报案,经初步协调后,B轮开往宁波镇海港卸货,中心第一时间与会员取得联系,同时与B轮代理进行了沟通,约定前往宁波镇海港进行查勘工作。
【承保情况】
    互保协会投保:A船投保渔船综合险,保险价值100万元,保险比例100%,保险金额100万元。
    商业保险投保:A船投保渔船综合险,保险价值120万元,保险比例100%,保险金额120万元。
【其他情况】
一、根据海事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A船在本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二、A船无损失,B船损失金额10万元。
【渔船信息】

A船基本信息

序号 名称 参数
1 船名 A
2 船籍港 普陀
3 船舶类型 海洋捕捞船
4 船舶总长 46M
5 型宽 7M
6 型深 3.4M
7 总吨 230
8 净吨 717
9 船舶建成日期 2008年
10 船舶建造地点 舟山

 

B轮基本信息

序号 名称 参数
1 船名 B
2 船籍港 FREETOWN
3 船舶类型 普通干货船
4 船舶总长 70.69M
5 型宽 11.50M
6 型深 6.70M
7 总吨 1334
8 净吨 717
9 船舶建成日期 1987年
10 船舶建造地点 日本

【案件焦点】
    一、境外渔船查勘需注意哪些地方?
    二、重复保险如何计算。
【案件分析】
    一、办理登轮证
    理赔人员在对外籍船舶查勘过程中,登轮证是最为重要的证件,查勘前,必须向边防检查站出示登轮证方可登船。
    (一)定义:供船员和联检单位以外人员登上外轮所需的证件,由边防检查站发放。
    (二)准备材料:1、备案申请函;2、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与登轮事由相符的相关资质证明;3、登轮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5、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6、登外轮人员申请表、长期登轮证申请表、申请办理长期登轮证单位登记表。
    二、进港查勘注意事项
    理赔人员在进入港口(外籍船舶停靠)查勘前,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沟通工作
    与外籍船舶的船东(或代理)进行沟通,约定查勘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事项,并对船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二)了解码头管理规则
    不同的码头,在管理上存在着差异,查勘人员需提前了解。例如:镇海港是不允许外面车辆进入的,必须通过码头内的专用车辆进入,如没有提早预订车辆,将无法进入港区。
    三、重复保险如何计算
    理赔人员在查勘过程中,发现A船在商业保险公司参保,保险金额120万元,应进行分摊。
    (一)重复保险的定义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或)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二)如何纳入理赔
    1、协会应分摊的比例:100(协会保额)/120+100(协会与商业保险公司总保额)=0.45
    2、协会应分摊的部分:10万元(总损失)×0.45=4.5万元
    【启示与参考】
    随着协会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理赔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涌现,理赔人员应不断强化自身的理赔知识水平,不仅要对协会内部的条款充分了解,同时也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为今后出现的各类理赔问题做好充足的准备。(舟山服务中心 施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