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会员诚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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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22

    道德风险是渔业互助保险中的一大风险点,在近几年的理赔过程中具有明显表现,尤其是渔船在保险期限内多次发生碰撞的案件较多,并将多次事故并为一起案件进行报案,以达到理赔起赔点;甚至存在故意破坏渔船以获得赔偿金的可能。
    道德风险则是指会员在得到保险之后改变日常行为的一种倾向。道德风险有事前和事后之分,事前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得到保险后就丧失阻止损失的动力。如购买渔船险的会员防损措施和意识就会减弱,会比没有购买保险时渔船靠帮接驳作业等驾驶船舶行为更加莽撞,因为一旦发生碰撞事故,互保协会对其进行赔付。而持有雇主责任保单的会员也会比没有保单的人更加粗心,因为粗心的后果也会由互保协会来补偿。更加极端的情形是会员故意造成损失以骗取保单利益,构成保险欺诈。
    加强对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防范:首先,注意审核投保人的资格,要对投保人的诚信记录、事故历史、财力状况、经济条件、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其次,审查保险标的,要看是否为可保的风险;要看保险标的对投保人来说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还要看保险标的所处场所的风险,对大宗保险标的必须实地考察。最后,审查保险标的的投保金额,避免超额保险;要看经过考察而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保险价值又大的保险标的,投保人是否愿意按比例承保,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防控道德风险,需要互保协会付出更多的努力。由于产生道德风险的关键原因是协会在避免道德风险的过程中需要额外发生成本,因此,协会应当做出努力,使得会员避免道德风险的边际收益为正。通常的做法有:设立免赔额、限额保险以及费率调整等。免赔额就是在进行损失赔付时,以事先规定的固定数量或固定百分比扣除赔付额度;限额保险是限定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数量;费率调整则是通过适当降低费率对采取损失预防行为的会员提供优惠。这几种方法都在于对行事谨慎的被保人提供激励,由此降低或消除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除了上述在承保业务政策制定上来规避道德风险外,协会还可以通过建立会员诚信管理制度,有效的从根源上对会员的道德风险进行防控。
    建立会员诚信档案。会员诚信档案是指协会通过事后的审核、分析和总结,收集会员日常的理赔情况以及财务借贷情况,将那些倾向于过度赔付的会员作为重点关注对象。防控档案中诚信度较差的会员,当黑名单中的会员再次发生保险事故时,协会应严格地对其进行理赔查勘调查;对档案中诚信度较差的会员,设置更加严格的承保条件。对于诚信度良好的会员,可以给予理赔优先资格,并在业务系统中设置给予优先的理赔流程。通过对诚信度不同会员的分别对待,使会员能够意识到通过耍心思多赔钱只会得不偿失,而诚实守信却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对"诚实守信"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然而目前社会信用制度基础建设则落后于这种要求,突出的表现就是信用制度缺位。不能不看到,当前诚信缺失问题已经由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文化、教育各个领域,诚信问题已经由道德范畴上升到法制范畴。[1]建立会员诚信管理制度关系到协会生产与发展的现实问题。(承保运营部  张媛媛供稿)

[1] 《诚信缺失带来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