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出台续保奖励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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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1

    近来,随着渔船柴油补贴减少,渔业资源费征收的增加,渔民会员的经济负担有所加重。对此,为减轻渔民会员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渔业互保为渔民办实事的宗旨,近日,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首次出台续保奖励新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市协会投保渔船、雇主责任互助保险的会员,可到市协会领取自交保费10%的奖金。(如自交保费35000元,奖励3500元)。本年度内,投保的会员只允许领取一次奖金。
    会员可凭有效保单、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到宁波市协会各办事处以及各渔村互保服务站、工作站登记后统一办理。
    休闲渔船、远洋渔船、渔供船、公务船,及以上相应雇主责任互助保险、团体险的会员,不在此次奖励范围内。(来源: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