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渔业互助保险,只为让你的养殖风险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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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02

    5月26日,以浙江张老汉生态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9家长兴水产养殖企业,在长兴县农业局与浙江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正式签订保险协议,标志着长兴县首次水产养殖互助保险顺利完成。

 

    5月26日,浙江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工作人员在长兴县农业局为水产养殖投保企业现场办理投保事宜。

 
    今年是长兴县参加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第一年,共开出渔业互助保险9单,完成渔业互助保险保费40.05万元,总保额986万元,投保面积 450 亩。投保品种包括黄颡鱼、鲫鱼、草鱼、生态鳖等,投保的养殖模式包含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和标准池塘养殖模式,基本涵盖了长兴渔业的主要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为今后继续开展渔业互助保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是指由渔业互助保险协会组织水产养殖企业及个人参加保险形成互助共济的保障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会员互助”的原则,保大灾、保成本、保恢复生产能力。
    与农业保险不同的是
    一是不以营利性为目的,具有低成本、低价格的优势;
    二是渔民自己的组织,养殖户既是投保者,又是股东;
    三是典型的市场和政府有效结合,有利于强化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鼓励养殖户积极投保,长兴县从政策、宣传、服务三方面做好保障,从而推动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一、领导重视,政策支持
    2016年长兴县因台风、洪涝、病害等原因造成水产品损失高达2530万元。为有效提高广大渔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各种事故的能力,降低养殖风险,长兴县高度重视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工作,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补助支持,在省级财政补助50%保费的基础上,县财政再额外补助25%保费,养殖企业仅需要缴纳25%的保费,大大降低投保企业资金负担。
    二、大力宣传,扎实推进
    在省、市主管局下达渔业互助保险任务后,3月30日在全县渔业工作会议上布置渔业互助保险任务;4月17日,长兴县农业局及时与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对接,咨询、了解投保和理赔细节;并于4月20日专门召开渔业互助保险培训班,由省渔业互保协会淡水养殖险部魏超杰向渔民讲解渔业互保政策;4月25日召开渔业互助保险座谈会,落实意向投保养殖企业及投保细节。

 
    三、细心服务,高效签约
    根据养殖企业实际,按照投保要求,长兴县农业局积极协助养殖企业做好渔业互助保险规划,初步确定投保金额、投保品种、投保面积、投保模式等,并实地查看养殖情况,给出合理的建议及方案。并主动与省渔业互保协会工作人员对接,确定投保时间,一次性集中完成合同签订。

(来源:湖州农业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