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巨灾保险体系需多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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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7

    5月13日,在“巨灾与经济风险综合防范国际研讨会”上,国内外专家学者认为,构建巨灾保险体系需多方合力,政府部门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新技术也应成为助力巨灾保险发展的工具。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灾难风险管理研究所、巨灾风险研究创始人Pane Stojanovski表示,巨灾保险在亚洲地区有非常好的发展土壤,因为政府在传统意义上承担了主导角色,无论是灾害前的预防和灾害后的补偿工作,多是由政府承担的。巨灾保险产品在某些自然灾害高发区要尽可能全覆盖,价格也必须是合理的,政府必须对保费进行一定的补偿。
    再保险专家张玮分享了美国佛罗里达州巨灾保险的案例,政府以低成本的手段搭建了一套市场机制,将整个佛罗里达州的保险市场变得很稳健。其中包括强制性的保险,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保费,让大家买得起巨灾保险,并且政府背景的巨灾保险也提供了补偿机制。张玮表示,中国巨灾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亟须快速开发和发展,当前区域性的市场中心正在建立,并且与全球进行接轨,一些工具应该能够为中国新一代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提供相应的参考。
    太平再保险副总经理李立松认为,整个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多方参与的系统性工作。政府主要的功能应该是营造一个有利的市场环境,在制度法律、规划监管等方面做好明确规划。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保费补贴,使得这个产品是可支付的,而且政府有义务参与巨灾分散机制的建设,为行业提供一些支持,比如将民政部门、气象部门等的资源提供给保险行业,使其更好地搭建机制。
    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政策,应用风险管理和风险模型,推动巨灾保险发展,也是摆在保险机构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太平洋产险总精算师陈森介绍了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在国内落地实施的一些动向。他认为,对比保险市场,中国的资本市场更有能量和潜力成为一个较大规模的风险承担者。中国保监会5月4日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发展再保险和巨灾保险,推进巨灾风险证券化业务。巨灾风险证券化要通过ABS(资产证券化)的形式来体现。它的大致工作流程是:发起设立管理-发行受益凭证-认购,除此之外还要进行登记、挂牌、交易。
    平安产险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梁小英表示,平安产险一直在努力使用新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巨灾风险,例如DRS鹰眼系统。使用这个系统,灾害发生前可以向客户提供预警,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在灾害发生中,可以识别有哪些区域已经切实受到台风的影响,并且如何给他们提供相应的救灾物资,增强防范措施和能力;灾害后,可以快速评估出和计算出潜在损失。(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