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苍渔***”船船员烫伤案件的思考
当前文章浏览次数:2093
发布日期:2016-12-26

    一、报案情况
    2015年11月17日16时55分,温州服务中心接到报案称:“浙苍渔***”船于当天13时许在舟山海域(E123°46′N30°26′)作业时,船员周某不慎掉入煮锅中烫伤。
    二、承保情况
    接到报案后,中心查勘人员首先对会员的承保情况进行了解,“浙苍渔***”船于2015年9月18日在我会投保雇主责任互助保险,保险起止期为2015年9月22日0时至2016年9月21日24时,其中意外身故保额50万元/人,意外伤残保额30万元/人,意外医疗保额3万元/人,不记名投保6人,截止案发时,未曾发生批改或退保情况,案发时间位于保险时效内。
    三、事故经过及初步调查
    接到报案后,中心一直关注船员周某的情况,希望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出险经过,由于周某病情十分严重,身处ICU重症监护室并处于休克状态,故而向船长谢某询问案发经过及基本情况。谢某陈述的案发经过如下:2015年11月17日13时许,我船“浙苍渔***“在舟山海域(E123°46′N30°26′)进行生产作业,船员周某独自一人在船艉通过高温加热的虾皮锅煮虾皮,由于船体受海浪冲击造成颠簸,周某在倾倒食盐时跌入虾皮锅中,当时虾皮锅锅内水温达100摄氏度,水深1.6米,约1分钟后周某自行爬出虾皮锅,并大声呼救,待大家赶到时,周某烫伤情况已经非常严重,随后将其送至嵊山人民医院,并转至嵊泗县人民医院,由于伤情过重,最后转院至上海瑞金医院治疗。至询问谢某时,周某仍在ICU病房监护治疗,已花费治疗费150余万元,故谢某向中心提出理赔申请,并申请启动预赔流程。
    根据船长谢某口述,初步认定该起事故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渔业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互保责任范围之内。
    四、思考案件要点
    (一)案发当时船上船员共有几名;
    (二)船上为何有虾皮锅;
    (三)周某伤残程度认定以及调解情况。
    2016年2月3日询问谢某时,谢某承认案发时船上包括自己在内船员10名,并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确认笔录真实性及有效性,中心人员查询该船雇主责任险后发现,该船投保人数仅为6人,超出人员达4名,为不足额保险,根据协会条款,该起案件的理赔会扣除相应的比例。
    中心理赔人员在询问该船公司及其他作业船舶后了解到,该船的作业方式为毛虾抛定作业,由于捕捞量大,捕捞周期长,捕捞上的毛虾极易死亡腐烂不易储存,故而基本上该类型捕捞渔船通常都会在船艉部安装虾皮锅,通过高温盐水加工保存毛虾,保证毛虾交易价值,而由于捕捞量大,需加工的毛虾数量极多,所以虾皮锅内通常温度极高,以便于缩短加工所需时间。
    2016年8月7日,会员上交由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提供伤残鉴定书,该中心依据周某全身烧伤面积97%,其中Ⅲ度60%,深Ⅱ度37%,鉴定周某伤残等级达到1级伤残。我会中心理赔人员依据《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意外致残保险金理算细则》第8.2条:“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同样判断周某伤残等级达1级伤残,给予100%伤残比例。
    船长谢某与受伤船员周某家属于2016年1月2日在其挂靠的合作社参与调解下,船长谢某负责周某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且谢某在互保所得理赔款项全部归受伤船员周某所有,理赔资金不足由谢某补足,后续费用待周某伤愈出院后再议。
    五、启示及总结
    (一)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该起案件中,船体在涌动的波浪中处于颠簸状态,再加上在高温的虾皮锅旁边进行劳作,对周某来说,这项工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周某在拉食盐袋时,不慎失去重心,跌入虾皮锅中,倘若当时船艉还有一人协同周某一起工作,或者在虾皮锅上补做防护护板是否就能避免惨剧的发生?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希望这次事故能敲响每位会员的警钟,在保证生产利益的同时还要做好船员的安全保护工作。
    (二)按足额人数进行投保,提高船员保障程度。该船会员最终获得的理赔款与实际赔偿金额相差很大,从理赔角度分析其原因:该船的理赔款由意外医疗和伤残两部分组成,该船的意外医疗保额仅3万,而周某医疗费数额巨大,从保额角度来说,船员意外医疗的保障水平低,除保额因素外,该船投保6人,实际作业船员10人,原本低保额的基础上还要扣除相应的比例。对于类似的重大雇主责任事故,会员有可能因灾致贫,故在投保环节,我们呼吁会员们根据实际作业人数进行投保,降低会员的财产风险。
    (三)积极推行“3+9”的投保方式。目前苍南渔船人数不足额投保已明显改善,得益于“3+9”投保方案的实施,苍南渔船人数的不足额保险主要集中于流动张网渔船,该作业方式的渔船作业时间一般为7个月,作业时间短,根据这一伏休特点,苍南办事处特为县内流动张网渔船制定“3+9”的投保方式,即不生产时间3人在保和生产时间至少9人在保的承保方式,相比原有的6人全年投保方式而言小幅增加原有的保费就能提高生产作业时承保人数,这种投保方式更具合理性,也普遍得到会员的支持,减少不足额投保情况,据统计,有338船渔船选择“3+9”投保方式,与去年相比,总投保人数增加了1000余人。
    六、完善及建议
    (一)由于本次事故医疗金额较大,且伤者住院未愈,会员承担经济压力较大,我会秉承“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特事特办,启用预赔程序,提前赔付会员部分伤残金,减缓会员经济压力。对此,会员及会员所属渔业合作社认为预赔政策能够提供给渔民最需要的帮助,缓解渔民经济压力,建议我会在遇到类似重大案件时能开启统一快捷的预赔机制,减缓渔民经济压力。
    (二)建议加强不同梯次更高保额的推广,以低廉的成本提供给渔民最大的保障,并给予优先投保高保额雇主责任互助保险的会员奖励一定比例的优惠,平行配套无理赔优惠,推荐渔民投保更高保额的医疗、伤残、意外身故责任,保障渔民再生产能力。(苍南办事处  苏加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