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渔业互助保险承担风险保额突破千亿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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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12

    继去年保额首次突破900亿元大关后,截至11月底,我省(宁波除外)渔业互助保险承担风险保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自协会2004年成立以来,我省渔业互助保险保障程度连续12年领跑全国各省市。
    截至11月底,我省(宁波除外)渔业互助保险承担风险保额达1023.6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参加雇主责任互助保险11余万人,承担风险保额879.2亿元,同比增长12.4%;参加渔船互助保险1.2万艘,承担风险保额136.4亿元,同比增长10.6%;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承担风险保额4.7亿元,同比增长315.2%。
    一年来,省渔业互保协会借助国家和省级大力发展渔业保险的契机,有效推进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深入渔区调研渔业保险市场,积极引导会员按实际需求投保,强化渔民重伤风险防范意识宣传,并增设了50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额费率,有效提高了雇主责任保障程度。同时,积极推广国内渔船足额投保费率优惠政策,取消部分损失相对免赔额,鼓励会员按渔船实际市场价值投保,并认真试行《远洋渔业船舶互助保险条款》,优化保险责任,渔船风险保障程度持续提高。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以来,我省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得到了中央和省级的专项资金支持,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8市23个县(市、区),保险品种更是扩大到浅海贝类、蟹虾贝立体混养、海水鱼类、浅海藻类、海淡水虾类、淡水鱼类、龟鳖类以及其他名优特水产品等8大类,养殖渔民的投保积极性空前高涨。
    渔业风险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增强了渔业产业发展后劲,维护了渔区社会稳定,促进了渔民持续增收,对我省建设现代渔业具有重大意义。(办公室  王杨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