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概况
“浙*渔运***”船,钢质,主机功率396千瓦,2010年7月份建造,船长40.0米,型宽7.0米,型深3.8米,设计吃水3.0米,船检证书编号:3310000160***,船检登记号:331000010***。
“浙*渔运***”船,船舶价值118万元,互保金额70万元(人保),互保期限自2016年7月20日00:00时起至2017年7月20日24:00时止。
二、事情简要经过
2016年9月25日,协会接到报案:该船于2016年9月25日9点左右在165海区回港途中,因驾驶亭生活区电路问题引起设备着火,起火后火势沿着机器设备、电线、油管等向四周和上部船板蔓延充斥整船,该船的一船员因在机舱内工作未能及时察觉来不及逃脱不幸被困致死。经船主描述船只火势在之后依靠周边船只救助得以控制,未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但该船上的所有设备全部烧毁,财产损失惨重。
根据现场勘查以及船东估算,“浙*渔运***”船损失情况如下:1、驾驶亭上下维修将近61万元。2、通导设备10万元左右。3、非互保承保范围损失船上的保险箱内人民币、美金及各类渔具、鱼获等近百万。
三、案件启示
船只火灾事故因线路老化,电器使用等问题不断发生,为了防患此类渔船火灾事故,减少不必要的财产和人员伤亡,可采取以下几条应对措施:
1、加强船员的用电及安全意识培训,确保他们具有基本的用电常识并克服麻痹大意的不良习惯。从事渔船工作的一般都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甚者部分员工未取得相应岗位资质证书,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未能有效预见事故的发生以及对应急事件的处置,导致小灾成大祸。
2、加强对电气线路的管理。电气线路不能敷设在可燃物上,附近也不得堆放可燃物。要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若发现电线老化严重、电线接头松动、漏电等现象,要及时予以更换、维修,防止酿成火灾事故。
3、不乱扔烟头,配备消防器材。如果遇火灾,可用灭火器向机舱内施放高倍泡沫,进行封舱灭火。
4、无论渔船锚泊或系岸,都要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坚守的岗位,一旦遇到险情,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施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台州办事处 林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