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船险案件核赔是理赔程序中非常关键的环节,船险案件在核心业务系统制作完毕后,领导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对其船险案件进行审核,能否一次性通过,一方面体现出案件制作的质量好坏、规范程度,另一方面体现出理赔人员工作责任心,对条款、操作实务等等的掌握程度;近年来,协会不断加大对理赔人员理赔技能的培训力度,理赔人员综合素质、理赔服务技能也在逐渐提升;但在核赔案件过程中,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案件还是占据着一定数量,且呈上升趋势;虽然非一次性通过的案件成因诸多,但是通过对全年的非一次性通过的案件进行筛选,并进行数据统计归纳分析,找出其中频繁出现的退案原因,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是非常有意义且很有必要的。
一、数据统计
船险非一次性通过案件主要形式有以下三种:“重新理算”、“补齐材料”、“重新查勘”,为了摸清非一次性通过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原因,特对2015年度内的“重新理算”、“重新查勘”“补齐材料”船险案件进行筛选统计;内容主要包括,退案时间、船名船号、事故类型、案件制作人、退案原因等内容;据统计,2015年度舟山辖区船险非一次性通过案件共计31船次,其中重新理算1船次,补齐材料2船次,重新查勘28船次; 2015年度内,舟山辖区船险已决案件899起,即审核一次性通过率为:{1-(31÷899)}×100%=96.55%。
从退案数据统计情况来看:
(一)2万元及以上案件25船次,占据比例为80%,2万元以下案件6船次,占据比例为20%;
(二)从退案核赔级别来看,中心级别退案12船次,占据比例为39%,协会本部退案19次,占据比例为61%;
(三)从案件具体负责人看,中心理赔人员14次,占据比例为45%,各办事处理赔人员17次,占据比例为55%。
二、原因分析:
现重点对其领导要求“重新理算”、“重新查勘 “补齐材料”的原因进行归纳汇总,为了便于区分,将原因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技术性原因;二类是非技术性原因。
(一)技术性原因,占据8船次, 占据比例为26%,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条款、操作实务的熟悉、运用程度掌握不足。2015年是新老条款交替一年,部分理赔人员对新老条款、操作实务等内容掌握不足,学习不够,更多的是没有与实际理赔工作衔接起来;
2、对涉及船险理赔的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甚至是不懂。船险理赔在实际工作中涉及的专业法律法规还是较为广泛,如果不懂这些知识,在案件制作过程中会出现常识性且又不容易发现的错误,特别是涉及到“避碰规则”、“海商法”等相关知识。
3、对船体知识把握不足,似懂非懂。特别是对机舱内机械、电气设备和通讯导航助渔设备的构造、功能不懂,如机舱进水,机械设备如何维修,电气如何清洗保养等把握不准,人云亦云。
4、理赔定损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损失项目、损失金额的认定上,定损金额与实际市场价格不符,对于价格认定,多数同事还是直接参考协会的价目参考表,没有结合到会员的实际修理价格和市场价格来核定,同时在损失项目的认定上有遗漏、重复的情况出现;
5、案件制作的逻辑性、关联性有所不足。案件的逻辑性、关联性则主要通过“查勘分析及处理”、“查勘报告”中来体现,一份完完整的案件制作报告,其逻辑性、关联性应该是紧密相联、缺一不可的。
6、对保险的基本知识掌握不足。如保险基本原则中,船险理赔经常运用到 “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等等掌握及运用不足。
(二)非技术性原因,占据23次, 占据比例为73%,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不足,
1、错别字,语句不通;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规范;
3、船名船号输入有误;
4、出险海区或经纬度不符或有误;
5、出险时间有误;
6、相关材料放错位置;
7、直赔信息输入有误;
8、免赔率或免赔额的扣除把握不准。
三、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的“重新理算原因”、“重新查勘原因”“补齐材料原因”来看,非一次性通过的案件的主要原因还是体现在非技术性原因上,如果理赔人员多用心、多留意、多检查,实际多数退案都是完全能够避免的;提高船险案件的制作质量和效率,一直是协会理赔工作的重点,在2015年度内,针对非一次性通过的案件情况,为了提高案件的通过率,提升案件质量与效率,中心主要采取以下的措施:
1、规范了系统“查勘分析与处理意见”。中心撰写并完善了关于核心业务系统“查勘分析及处理意见”提纲(2万元及以上案件)。为了规范核心业务系统对渔船理赔案件制作录入工作,在核心业务系统查勘分析及处理意见一栏中,使渔船理赔案件整个查勘过程、事故原因、调查结论等能够规范、严谨、清晰明了的展现在查勘分析及处理意见一栏中,便于核赔人员审核,以此提高核赔速度与理赔质量,中心结合实际工作总结情况,制作了对核心业务系统查勘分析及处理意见撰写提纲。
2、完善了船险调查询问笔录的询问提纲。针对不同事故类型,制定了具有针对性、逻辑性的询问提纲。以此提高理赔人员笔录调查询问取证的质量与效率。
3、通过岗位互换,强化了交流互学。2015年,协会安排了中心理赔人员与办事处理赔人员的岗位互换交流学习,通过岗位互换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能够大大提高理赔人员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
4、加强理算环节案件的审核力度。理算环节是案件审核的第一关,也是举足轻重的一关,理算人员是先将其错误一一记录下来,并发送给案件查勘人,并耐心讲解,重点提醒,不断积累,相应的错误将会逐渐减少。
5、对其统案件制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点进定期汇总,重点强调。定期通过中心培训、各种通讯方式进行交流强调,相互讨论,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从上述的几点规范性措施试行结果来看,效果还是较为明显的,系统案件制作质量、规范性均有所提升。(舟山服务中心 石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