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船互助保险条款在舟山地区征求会员意见
当前文章浏览次数:1634
发布日期:2015-09-02
作为协会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远洋渔船互助保险条款的制定已完成条款起草、协会相关办事机构和部门意见征求、再保合作单位意见征求等阶段性工作。8月31日,协会秘书长助理胡坚红一行赴舟山召开座谈会,征求会员意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楼加金、外经外事处处长陈斌、远洋渔业公司负责人(会员代表)、舟山办事处及舟山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座谈。
会议首先由舟山办事处主任胡学敏介绍舟山远洋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接着由承保运营部主任卢丹萍向与会代表详细说明远洋渔船互助保险条款的制定进展、主要内容和待议问题。然后大家对该条款的制定原则、框架内容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并就机损责任、船员疏忽行为等互保责任设置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秘书长助理胡坚红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指出远洋渔船互助保险条款的制定要充分结合协会的财力水平,尽可能地支持远洋渔业产业的蓬勃发展;楼加金副局长发表讲话:感谢协会对舟山远洋渔业的关心和支持,建议远洋渔船互助保险条款的制定一是要体现远洋渔船风险保障的特殊需求,二是要与远洋渔业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三是要从渔民的思维角度出发,做到简单易行,容易被会员接受。
会后,根据本次会议成果,承保运营部将继续对条款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承保运营部 林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