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是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理赔工作的好坏,与被保险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支付理赔款是理赔工作的最后一道手续,赔款支付的准确性、安全性、及时性,直接反映出理赔工作的质量。因此,为保障协会会员的权益,提高理赔效率,保证理赔款安全、准确、快速到达出险会员手中,协会于2013年9月正式启动理赔款通过银行卡支付试点。
银行卡直赔作为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赔款支付方式,有其不可或缺的优点:一是减少资金的流转环节,资金更加安全,节约更多时间,提高理赔工作效率;二是通过银行卡直赔,所有资金通过银行结算,有据可查,相对现金而言更加透明;三是银行卡由渔民会员自己提供,万一密码遗忘或银行卡遗失,只需凭当事人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即可,不影响理赔款的拨付及使用;四是理赔款通过银行卡直赔的,渔民会员无需再往返协会办事处签字领款,只需在就近银行POS机或柜台直接取现,较为方便快捷。
目前,互保理赔款支付主要通过现金、现金支票以及银行卡直赔这三种方式,2015年1-4月已决赔款通过银行卡直赔的共计462笔,占全部赔款的22.68%,舟山地区直赔110笔,直赔率为11.85%;台州地区直赔232笔,直赔率为26.21%;温州地区直赔104笔,直赔率为51.49%;淡水地区直赔16笔,直赔率为72.73%,全省各地区正逐步接受银行卡直赔作为理赔款支付的有效方式,然而在银行卡直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改进的地方:
一是渔民会员及其所属渔业公司不了解银行卡直赔方式,在理赔报案时,未及时向理赔人员告知银行卡信息;二是部分会员通常委托所在渔业公司为其代领理赔款项,而渔业公司的传统做法均为直接以现金的方式领取赔款;三是由于直赔工作尚在试点阶段,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同时协会对赔款直赔未做强制性规定,遵循会员的意愿来择选赔款方式,大部分会员仍习惯以现金方式来领取赔款,。银行卡直赔的开展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而非某个人或部门能够独立操作完成的,需要互保各级及渔民会员、渔业公司等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来共同完成,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直赔工作的宣传力度
利用各种渠道,如宣传册、海报、网站等形式对银行卡直赔进行宣传,并利用协会各种调研活动及走村入户等相关宣传活动,向广大渔民会员宣导协会银行卡直赔的优点,让渔民会员能够对银行卡直赔的好处能够有所了解,从而推动会员主动要求通过银行卡进行理赔。
二、做好会员理赔信息登记备案
协会可通过联系各渔业公司收集渔民会员的相关银行卡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当渔民会员委托公司来提交相关材料时即可将银行卡信息一并提供至理赔部门,同时还要注意会员信息的及时更新,保证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继续加强理赔人员业务培训
协会还应继续加强对协会理赔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理赔人员在案件查勘初期,就应向报案会员告知直赔的相关信息,帮助会员做好直赔信息的登记工作。
四、做好理赔款后续管理工作
通过银行卡直赔的理赔款,协会都应将相关信息及时以短信形式告知渔民会员,通知会员赔款已到位,同时,理赔情况也应简单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全方位地做好直赔宣传,使会员能够更加认同协会的理赔工作。
只有通过协会与会员之间相互理解、相互配合,银行卡直赔工作才能进一步得到推广,互助保险的作用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渔民会员再生产才能顺利开展,渔区生活的安定才能得到保障,协会才能更好地发挥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作用。( 财务部 俞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