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配套贷款业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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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28

 

    鉴于协会委托贷款业务因资金规模限制及风险防范的需要,无法满足会员对较大额度贷款需求的现状,协会为向渔民会员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有效缓解渔民会员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提升为渔服务的水平,2014年,协会与杭州联合银行合作开展配套贷款业务试点,拓宽了渔业互保融资服务范围.本文就协会合作配套贷款业务开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和探讨。
    一、配套贷款业务基本情况
    配套贷款由协会委托贷款和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以下简称“配套贷款”)两部分组成,贷款的对象必须为协会会员,且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有稳定经营收入和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截止2015年4月底,累计向4个试点地区渔民会员发放贷款45笔、合计贷款金额6292万元,其中银行配套出资248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会员的融资需求。
    配套贷款的总额相对委托贷款较高,国内渔船可获得最高100万元、远洋渔船最高350万元的贷款额度,相对于委托贷款分别提高了100%和75%的额度上限,因此,对于较大额度贷款需求的会员来说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目前,协会配套贷款业务利率分别按协会与银行各自的规定执行,即协会出资部分按照委托贷款利率标准执行,银行则根据会员及其抵押物的状况给予基准上浮15-20%不等的利率,因此,由于协会本身委托贷款利率相对银行贷款利率较低,使得配套贷款的综合利率水平相对其他银行的同等额度贷款来较为优惠。
    二、 配套贷款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办理手续不够便利
    合作配套贷款业务开展一年以来,各地所反映的问题具体集中在办理配套贷款的速度比不过当地商业银行的办理速度,这是由于协会本部设在杭州,而会员分布在全省各个沿海地区,签订贷款合同需事先与银行约定时间,在会员所在地面签合同,导致贷款办理手续时间偏长,整个业务流程办理完毕一般需10个工作日,且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材料传送时会受到快递因素的影响,如遇到会员材料不全或材料提供有误的,办理时间还需延长。此外,配套贷款业务还需在杭州办理新的账户,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的办理速度。
    (二)银行配套出资额度有限
    在试点的第一年,银行配套贷款最高出资限额分别是国内渔船50万元,远洋渔船150万元,与协会基本保持1:1的出资比例,然而在试点过程中,许多会员仍然觉得配套贷款总额较低,特别是远洋渔业的会员,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而目前银行配套额度有限,仍无法完全满足会员的融资需求。
    三、关于开展配套贷款业务的几点建议
    (一)改进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受理审批速度
    目前,配套贷款业务由于异地贷款的缘故,办理速度较慢,因此,协会应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业务办理的流程,尽量简化手续,比如:使用会员已有的银行账户,省去办理新账户的时间;在保证风险控制的情况下,采用与配套贷款一样预签合同的办理手续,提高合同文本签订效率等。
    随着互联网应用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来办理各种事务,配套贷款业务也可考虑采用电子文档形式传输会员贷款材料,减少材料在快递过程中浪费的时间并提高贷款材料的安全性。
    (二)突破出资比例限额,提高银行配套额度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议银行适当提高出资比例,特别是对远洋作业的会员,可根据会员持有渔船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贷款额度,并结合利率工具来控制这部分贷款的风险,保障贷款的回收率。
    (三)加强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办事效率
    经办人员的专业性,可以影响到贷款业务是否能够顺利完成,专业技能过硬的经办人员,能够为会员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因此,协会可通过合作银行的专业培训机构,对下属办事处经办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技能培训,从而使得整体业务的办理效率得到提升,为会员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财务部 俞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