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瑞渔xxx”船火灾事故的案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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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28

 

一、案件简介
    20xx年1月28日13:00时左右,“浙瑞渔xxx”船船锚泊在东山码头发生火灾,由于当时港内海水退潮,又没有小船过渡,未能及时进行施救,错过最佳的灭火时间,最终导致船体严重烧毁,内部设备严重受损报废。
    接到报案后,温州中心工作人员赶瑞安渔港码头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拍照取证及询问相关当事人,确认会员报案情况属实,后经现场勘察认定:该事故导致机舱浸水、驾驶室严重烧毁、电器设备及通导设备严重受损报废。
二、案件焦点
    1.如何定性通导设备是否需要修理或更换。
    2.如何核对会员船所配备的仪器型号及数量。
    3.会员船在港内停泊已一个多星期,什么原因起火?
三、案例分析
    1、该起火灾事故导致大部分通导设备损坏无法开启,会员要求其全部更换。但查勘人员发现其中导航完好无损并无受损迹象,在查勘完毕后将其导航送往电器修理店查看,发现其只存在进水问题,需更换部分零件即可开启使用且费用不大。随后查勘人员告知会员其导航无法对其更换赔付,只需赔付维修费用。
    2、在查勘过程中,为了核对需要更换的仪器设备的数量和型号,要求会员将需要更换的旧通导设备送往办事处,对照其船舶检验记录,发现其登记的通导设备型号及数量与事实不准,故最后以船舶检验记录为准进行赔付。
    3、此次火灾事故经多方了解到及与渔民核实,若关闭包括机舱蓄电池在内所有电源,渔民上船检查时将无任何电源供应照明。为使下次启动机器方便及对渔船内设备充电等原因,瑞安地区大部分渔民在回港离船时均不会关闭机舱内蓄电池。出险时机舱内蓄电池为船上唯一电源,故推测为电线老化短路,最终造成该次火灾事故,排除了人为故意纵火的可能性。
四、启示与思考
    一、在类似的火灾案件中发现,一些通导设备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由于喷水灭火原因导致进水无法开启,会员往往对其定性为损坏无法维修需更换。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了解,来确定其通导设备如若进水是可维修的,且维修费用不高。
    二、如遇驾驶台火灾事故,往往通导设备全部烧毁,个别会员会在申报理赔时,将一些额外增加的仪器设备申报上去,所以在查勘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对照船舶检验记录,仔细核对会员船所配置的通导设备的数量及型号,然后以船舶检验记录为准进行赔付。
    三、火灾事故往往损失巨大,能否找出起火原因,判明责任是处理类似案件关键。所以对火灾事故的经过和出险的主要原因要尽可能详细的调查,得出相对确切的结论。对会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得出尽可能准确的费用,并让会员签字确认,消除后顾之忧,也是做好理赔工作的要点。
    因此,这类事故发生后对工作人员调查及处理能力要求很高。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求我们时常提醒会员自觉检查机电设备,合理布置船舱油路、电路等高温部件,以防止电线熔化形成短路而引起的火灾,提高防火安全意识。(温州服务中心  沈海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