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加紧部署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当前文章浏览次数:1695
发布日期:2015-04-17
随着渔业春季生产的开展,全国各地渔业互保机构积极配合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角度,积极部署渔业互助保险工作。今年一季度以来,天津、安徽、辽宁、山东、福建、浙江等地渔业互保机构陆续召开工作会议,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新一年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开展的新思路和新安排。
2014年,全国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的各项工作。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推动开展远洋渔业互助保险;同时根据沿海和内陆水产养殖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形成了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浙江模式”和“安徽模式”,各项业务工作得以稳步推进。2014年全行业共承保渔民93.0万人,承保渔船7.5万艘,为广大渔民群众和渔业生产者提供风险保障超过2800亿元,全年共计支付赔款5.0亿元,有效发挥了渔业互助保险“安民心,保稳定,促和谐”的积极作用。
2015年,全国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将继续抓住我国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机遇期,积极应对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通过巩固全国渔业互助保险体系、推进水产养殖险业务等措施,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渔业互助保险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为我国现代渔业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险保障。《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