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产品消费国和生产国,我国的水产养殖业发展迅速,但伴随而来的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如水质污染问题,渔用药物滥用及渔用饲料的使用,导致水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等问题,矛盾暴露日益频繁。因此,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成为了当前热议的话题。
关键词: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措施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产品消费国和生产国,自1990 年起一直居世界第一。近几年中,水产养殖业继续快速发展, 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世界性工业“三废”的无序排放,渔用药物和渔用饲料的使用范围及其用量不断增加,使得水质污染和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等问题愈发突出。加之整体管理观念薄弱,水产养殖生产操作不规范等,导致了区域性渔业水域的污染,引起水产品质量下降。这些安全问题日益突显,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担心。因此, 如何提高水产品质量成为了热议的话题。
一、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体环境污染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自然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恶化,植被锐减、大气污染、工业排放等因素都对自然水体构成严重危害,致使水质状态每况愈下,对水产养殖业造成严重影响。综合来讲,水产养殖常见水质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池塘水体中PH 值异常。PH 值即酸碱度,是衡量水体酸碱度的重要指标,PH 值异常对池塘水产品的生长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水产品死亡。
水体中氨氮含量高导致水质变差。水体中氨氮含量高,会致使池塘动物中毒,引发动物肌肉痉挛,甚至出现不正常的游泳姿势,最终导致动物死亡。
水体中亚硝酸盐含量过高,水质受到严重影响。亚硝酸盐是一种有毒物质,对动物的肝脏造成严重损害,引发动物死亡。
池塘水体中含氧量低。池塘水体中缺氧,容易导致动物生长异常,极度缺氧时会导致动物死亡。
水体中硫化氢含量剧增,水质恶化。受环境污染的影响,工业产生的硫化物容易在水体中产生硫化氢物质,损害动物神经系统,甚至急性中毒造成动物大面积死亡。
(二)药物残留超标
我国渔药的开发研究较晚,对药物在渔体内的作用机理、给药剂量、给药间隔时间、休药期等都缺乏明确的标准,在养殖生产中存在滥用药物的现象,其结果是导致药物在水产品中的残留。常见因残留超标引起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药物主要有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五氯酚钠等。近年来,药物残留带来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水产品出口的瓶颈,欧盟、日本、美国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针对药物残留的贸易技术壁垒越来越高,给我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三)水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落后
水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水平落后,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两万余个,其中绝大部分是各级政府依法批准设立的附属机构。检验机构依赖于政府生存,行政色彩浓厚,缺乏独立生存能力,且各主管部门和检验机构本身的行业垄断,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提高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
(一)提高水产养殖水域的水质标准
水产养殖水域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水产品的质量,水产品的良好发育与生长对水质有着严格的要求,若水质条件优质水产品便能顺利生产发育。因此,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 2001) 或《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 等标准标准, 禁止将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同时,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树立生态观念,重视环境保护,定期养殖用水水质进行检测, 一旦水质达不到使用标准时, 应立即停止使用, 采取措施进行净化达到养殖用水标准, 才可继续进行养殖生产。
(二)加强渔用饲料和渔用药物的管理
渔用饲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产品质量的好坏。为保证水产品质量, 渔用饲料的生产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 2002)。饲料生产过程禁止添加禁用药品, 生产成品应当经过质量检验。水产养殖过程禁止使用变质过期饲料, 禁止使用“三无”饲料。使用优质高效饲料对于提高养殖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减少疾病、防止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等具有决定性作用。营养全面的优质配合饲料的使用和普及将是水产养殖业技术进步的标志。大力开发和研制质量高、稳定性、诱食性和吸收性好并有助于提高免疫功能和抗逆能力,饲料系数低的环保型饲料,将成为水产健康养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加大上市水产品的监管力度,升级水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
水产品上市流通前,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严格实行检疫检测, 同时要提高检疫检测的密度和频率, 对上市的水产品, 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检, 对检疫检测不合格的水产品以及不能提供水产品产地检疫检测合法证明的。同时, 尽快引进或自主研发相应的水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提升水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水平,完善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让安全健康的水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四)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特别要采取一些能够实现优质优价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和渔民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依法对渔药、种苗、饲料、添加剂等主要生产资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依法加强对渔业生产资料的登记管理,及时公布禁用和淘汰的渔业生产资料的品种和范围,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和假冒伪劣渔业生产资料的行为,保护渔民的利益,确保渔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在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抓紧制定配套的法规,使渔业标准化工作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把渔业标准化和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加快研究和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开展新品种的选育
现行的水产养殖技术多从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出发,结果非但达不到所追求的高产高效,反而造成了自身养殖环境的恶化,影响了养殖产量和经济效益,同时还对自然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可持续的健康养殖应当是健康苗种培育、放养密度合理、投入和产量水平适中,通过养殖系统内部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达到对各种资源的最佳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养殖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在取得理想的养殖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同时,达到最佳的环境生态效益。
另外,具有较强的抗病害及抵御不良环境能力的养殖品种,不但能减少病害发生,降低养殖风险,增加养殖效益,同时也可避免大量用药对水体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如对虾无特定病原群体的选育为减轻对虾暴发性流行病的危害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研究开发抗病、抗逆养殖品种,对于健康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水产养殖抗病、抗逆品种、品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要在这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必须依靠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的结合。国家和有关部门应加大这方面的科技投入和积极科技攻关,力争在短期内培育出几个新品种。
总之,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项长期、系统的工作, 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 我们只有积极探索, 稳步推进, 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才能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定海办事处毛渊文供稿)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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