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被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当前文章浏览次数:1794
发布日期:2015-03-27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2015年2月13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的通报》(浙民民﹝2015﹞18号),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等27家社会组织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本次评选工作是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协会自评、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察,通过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和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最后经由媒体公示后选出的。
协会将继续以“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全面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为会员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不断发挥“5A级社会组织”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为我省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办公室应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