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取消限保年龄政策深受渔民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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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25
最近,笔者在嘉善办事处承保服务窗口现场了解到,很多本来已经因为超出65周岁投保年龄而退出渔业互保协会的渔民,在得知协会已经取消投保年龄限制的消息后,纷纷要求重新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恢复其会员资格,在十多天的时间里,共有20多个老年渔民又成为渔业互保大家庭中的一员。这次协会对投保年龄限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大幅度调整,在让利惠及全省会员的同时,恰到好处地顺应了老渔民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却缺乏自身保障条件的需求,因此深受渔民会员的欢迎。
渔业捕捞行业是一种特有的带有传承性的,自然风险型的艰苦行业,捕捞渔民一般都老龄化居多,由于带有技术劳作性质,老年渔民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成为捕捞业的主导劳动力。但根据保险行业的惯例,投保人一旦超过65周岁,就不能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这对还在捕捞岗位上的老年渔民来说,就失去了政策性阳光保险的安全风险保障,协会为了让“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得到尽善尽美的体现,真正传递好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温暖,积极开拓创新,打破行业壁垒,取消雇主责任意外死亡、伤残保险的投保年龄限制,容许实名制投保,给仍在渔业战线上拚搏的老年渔民带来了福祉。
2015年,协会实施了一系列的包括取消投保年龄限制在内的让利、优惠等重大业务政策调整措施,使渔业互助保险更切合党和政府的对农政策,更突显了政策性互助保险的优势所在。就单从取消投保年龄限制的人性化政策调整来看,不但得到了老龄渔民欢迎和响应,而且更是在全体会员中间引起了热烈反响,同时也让社会民众刮目相看,其作用巨大,其意义非凡,相信,浙江省渔业互助保险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创新、成熟,成为独树一帜的新型农业保险模式,必将更好地为渔区安定,渔民安康提供保障服务和支持。 (嘉善办事处包志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