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渔业互保实施雇主保险费率优惠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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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10
为进一步调动渔民投保积极性,提高会员意外身故和意外致残的保障水平,同时减轻会员因保障程度提高而产生的缴费压力,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出台《关于实施雇主责任互助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的通知,实施对雇主互保责任中超财政补贴标准部分保额的费率优惠,即投保意外身故保额50万元/人以上(不包含50万元/人)、意外致残保额30万元/人以上(不包含30万元/人)的会员,超出部分各按费率的20%给予优惠,奏响了温岭市“反哺渔业”的新乐章。
此政策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按温岭渔业互保的雇主互保责任费率计算,投保主险60万元/人,超额优惠94元/人;投保主险70万元/人,超额优惠158元/人;投保主险80万元/人,超额优惠222元 /人;投保主险90万元/人,超额优惠286元/人;投保主险100万元/人,超额优惠350元/人。石塘渔业经营有限公司所属的“浙岭渔运20029”船船主林仁忠第一时间享受了新优惠政策,该船2014年投保意外身故60万/人、意外致残30万/人、意外医疗5万/人,实缴保费2420元/人。在了解到新政策有如此优惠力度后,该船所属公司经理谢加波马上与会员沟通,会员果断投保意外身故80万/人、意外致残40万/人、意外医疗10万/人,享受超额优惠金额222元/人,实缴保费2928元/人。
温岭办事处将不断探索更好的机制与做法,以求更好地服务渔民,反哺渔业,尽力满足渔区群众参保需求,充分发挥渔业互保为渔民解难、为政府分忧的作用,助力现代渔业新发展。( 温岭办事处郭茜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