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先期赔付案件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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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7-11
为帮助受灾渔民尽早恢复灾后生产,提高渔区大灾风险应对处置能力,树立渔业互助保险良好形象,发挥渔业互助保险在现代化渔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出台了《先期赔付案件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先期赔付适用险种为雇主责任险,对符合条件的理赔案件可按照雇主责任险互保金额的80%为限进行先期赔付。《办法》还对先期赔付的工作原则、适用条件、实施部门、赔付程序和须提供的相关材料等方面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的出台,为今后及时妥善处理先期理赔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理赔时间。(转载自《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