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农业保险大灾(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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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6-25

 

    上海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和上海保监局联合出台农业保险大灾(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暂行办法,该办法一是涵盖台风、特大暴雨及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灾害,明确农险赔付率超过90%为大灾,超过150%为巨灾;二是明确机制分层框架,确定赔付率在90%以下、90%-150%和超过150%等不同区间损失部分的承担主体与方式;三是鼓励农险机构购买商业再保险,并给予再保险保费补贴;四是按照政策性农险保费以及农险业务利润提取大灾风险准备金;五是财政补贴由“补机构”转变为“补业务”。(转载自《中国渔业互保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