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无价 海盐办事处情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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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5-20

 

    5月8日,海盐办事处工作人员将865元、4021元的互保理赔款分别送达给海盐县通元渔场渔民石洋扣和东港村渔民郑善春。两位渔民对渔业互保保护渔民的宗旨和高效的理赔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
    事件追溯到2014年2月2日,“浙盐渔00010”船(船主郑善春)船员郑惠效在海盐郑家埭跨大桥渔船停泊处准备鳗苗网具时,不慎滑倒,造成其左锁骨骨折、双侧多发肋骨骨折、两肺挫伤等。事故发生后海盐办事处积极进行查勘处理,在郑惠效康复后进行了理赔处理;同年3月27日,“盐渔挂015”船(船主石洋扣)船员吴红香在海盐元通渔场整理网具时,不慎摔倒,致使腰部受伤。办事处接案后及时进行立案查勘,在吴红香康复后及时进行了赔付。这两次理赔也是海盐县2014年度第二和第三例渔业事故成功获得渔业互保理赔的案例。
    海盐县渔业生产者往往是单家单户作业,特别是从业者的年龄往往较大,一旦发生渔业生产事故,单家单户的渔业生产模式面临着较高的渔业生产风险,渔民很难承受事故带来的高额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抗风险能力普遍不高,而渔业互助保险正是在关键时候体现了其作用,维护了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渔民的交口称赞。(海盐办事处黄士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