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办事处成功调解一起渔船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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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3-18

 

    3月2日,经久元船舶制造厂对“浙三渔00087”船碰撞趸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后,确定该趸船维修费用过高,当即决定重新制造,并定于4月15日左右交付并安装使用。
    事件追溯到2月11日14:00时左右,“浙三渔00087”船在靠码头停靠时船锚撞击八号趸船,导致趸船破损。由于该船参保了渔船综合险,台州服务中心及三门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事故,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详细了解碰撞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参与调解并提出理赔意见。根据《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渔船互保条款》,确认该事故属于理赔范围。 据了解,根据《72国际避撞规则》相关条款,经渔业执法机构认定,“浙三渔00087”船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与协会等多方协调,由椒江久元船舶修造厂提供修复方案,“浙三渔00087”船与三门县健跳渔港开发有限公司最终达成共识,初步确定了修理价格,三门办事处当即启动理赔程序。(三门办事处章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