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清莲在提案中建议 加快推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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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3-17

 

    日前召开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凌海市大有农场达莲公司总经理刘清莲在提案中建议,水产养殖作为农业生产的一部分,应该得到国家政策保险的支持,应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加快推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事业的发展,建立全国性水产养殖业风险防范体系,提高水产养殖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灾后复产重建能力。
    刘清莲说,水产养殖业作为我国渔业生产的支柱产业,随着国家进一步控制近海捕捞强度,拓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的渔业政策的实施,水产养殖业规模和产量将逐步扩大和提高。
    刘清莲认为,水产养殖业是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产业,台风、风暴潮、洪水、冰雪等极端自然灾害和水域环境污染、突发疫情等事件的发生,常给水产养殖业造成巨大损失,渔民因灾致贫、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在水产养殖业遭遇灾害时,国家和各级政府往往会对受损者给予一定的补偿。对国家和各级政府来说这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而对受损者来说政府的补偿是有限的,灾后渔民仅依靠政府救助恢复生产十分困难,政府补偿不是抗御灾害的长久之计。只有建立水产养殖业的保险体系,养殖业者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为保障广大水厂养殖渔民的财产安全、提高其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建设现代渔业,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尽快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建立全国性水产养殖业风险防范体系。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扶持的力度逐年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也得到了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使农业生产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在2013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渔业保险支持政策,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
    水产养殖业者的保险意识和转移风险的需求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水产养殖者在努力寻求水产养殖保险的服务,渔民迫切需要保险机制进入水产养殖渔业生产。目前全国水产养殖保险基本空白,渔民确有开展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但商业保险公司一直不敢做,主要由于水产养殖是一个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的行业。一方面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因水产养殖业风险高、损失大,赔付率居高不下的高风险特性,不愿意涉足,已经经营水产养殖险的保险公司,也选择了淡出市场的避险策略。另一方面是水产养殖业因商业保险的保费率太高,望而止步。渔民受灾只能寻求政府灾害救助,无法通过保险获得赔偿。
    对此,刘清莲提出,水产养殖保险必须得到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才能良性发展。为了保障水产养殖业者利益和水产品的正常供应,开展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十分必要。(转载自《中国渔业报》第6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