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踏实劳动铸就“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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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23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中国梦”根本内涵。实现“中国梦”,就是要让老百姓真实而充分地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高度满足和享受,而这一切的梦想成真,都需要通过我们的诚实劳动、不懈劳动、创新劳动来获取、来兑现。
  实现“中国梦”,需要苦干实干、巧干快干。先哲言“只有劳动才是神圣的”;“劳动是产生一切力量、一切道德和一切幸福的威力无比的源泉。”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此,我们必须认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都要落在脑力和体力劳动上,都要通过工农兵学商等普通劳动者和教科文卫体等知识劳动者的精耕细耘、流血流汗。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虚喊假做,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今天,我们在已取得经济社会建设伟大成就的基础上向“中国梦”美境迈进,非常需要我们每个人发扬奉献和牺牲精神,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才智,特别善于苦干、实干和创造地巧干、快干;我们每个人务必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艰苦劳动,务必为“中国梦”之大厦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实现“中国梦”,务必联系实际;“干在前列”,务必干在前头。这要求我们围绕全面建成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社会,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战略决策,更加注重一步一个脚印,将远大理想与实际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将心思和劲道全部用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道上,将圆梦的目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转化成每个劳动者一锤一声的劳作。
  实现“中国梦”须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新形势下,我们面临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可谓任重道远、业大事繁。实现“中国梦”,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特别需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国人的主人翁精神,努力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首先是各级各部门须恪守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和造福于民的民本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更好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为劳动者创造更好更美的劳作条件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所有劳动者能够及时就业、舒怡工作、安心劳动。
  其次是要通过行政监管和科学规制,让一切劳动者更加体面地劳动。劳动,是人民群众安身立命之所在,劳动人民为国为家而劳动,体现着非常可贵的奉献精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着眼增进人民福祉和安居乐业,进一步改善劳动者的生活和劳动保障措施,更加重视劳动者的生活待遇和收入分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和健康保护。
  再次是充分调动一切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劳动,没有高低优劣之别;劳动者,没有上下尊贵之分。多少“感动中国”的,不就是普普通通劳动者?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惠及百姓,要让一切劳动者感觉明天更美好,最主要的是当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不断完善城乡劳动者的衣食住行条件,以此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转载自2013年4月23日《浙江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