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温州服务中心接到“浙苍渔4075”船船员温兴蒲亲属的报案电话,称船员温兴蒲在船上整理渔船逢布时不慎摔倒,至今昏迷不醒。
“浙苍渔4075”于 2012年9月13日向我会不记名投保雇主责任,其中意外身故保额40万元/人,意外致残保额20/人。 接到报案后,迅速进入初步调查阶段,根据船长郑祖政的询问笔录,得知事故简要经过如下:
1月9日上午8、9点左右,船长郑祖政及船员温兴蒲二人到停泊在码头的船上整理渔船逢布,温兴蒲不慎从驾驶台顶上摔下,当场昏迷不醒。船长立即通知了出险人的弟弟温兴必,其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50分钟后急救中心车子到达现场将温兴蒲送往苍南人民医院,由于伤势受伤严重又将其送往温州第一附属人民医院救治。
表面看来这是一起互保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该案却有诸多疑点:为何会员不亲自报案而由会员家属报案?为何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后才报案?……2013年2月26日,中心组织金照峰、沈海斌,会同苍南办事处理赔员杨道泽,就该起事故做了进一步调查,先后走访了苍南县人民医院和苍南县120急救中心,在120急救中心和工作人员交涉了解到:2013年1月9日早上 10:42接到一个急救电话声称出险者醉酒醒不过来,出险地点在霞关xx路xx号,该求救电话号码是13732083xxx,后经过调查,该号码与中心接到报案时留下的联系方式一致,为温兴蒲的弟弟温兴必,最后查勘人员查询到霞关xx路xx号是一个居民的住宅,并非渔港码头。得到以上证据后,中心确定该案属于可疑案件。
3月1日,中心向温兴浦家属温必兴就事故经过做进一步了解,在确凿的事实面前,温兴必终于道出实情:2013年1月9日早上8点左右,船员温兴蒲在家走楼梯时不慎从楼梯上摔落,导致脑部受伤,昏迷不醒,其弟温兴必赶忙打120急救中心求救,随后温兴必随同120急救车一起将温兴蒲送往苍南人民医院救治,后因伤势过重送往温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至今昏迷不醒。
至此,该案真相大白,温州服务中心通知会员及伤者家属撤案。
在该案的处理中,温州服务中心理赔员秉承“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在理赔工作中认真仔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有效制止了骗保案件的发生。(温州服务中心沈海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