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雇主责任互保船员失踪案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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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31

 

    近期,网上热议“陕西房妹”的话题。在中纪委和广大新闻媒体的干预下,“陕西房妹”背后隐藏的事情逐渐浮现。“陕西房妹” 龚爱爱一人能够轻松地在陕西省、山西省等地办理多个不同姓名、不同住址的假身份证和户口本。由此,我们也可以质疑在陕西省、山西省户籍登记上存在着漏洞,而渔业互保雇主责任理赔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手续。在海上的渔业生产中,雇主死亡的案子是较容易处理的,有很多的当事人和见证人,还有火化证明等证据。但对于雇主责任船员失踪的案子,除了船员的口供以外,户口注销手续就是一个最重要的证据了。倘若有人为了骗保,先去注册一个假身份证和户口本,然后报失踪后注销户口,或先去报失踪注销户口,然后补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说这些事发生在渔业互保上,对目前这样高的理赔金额而言是存在一个巨大的道德风险,特别是外省的船挂靠在本地的会员。事故发生后调查处理的及时性存在问题,更何况针对船员失踪的案子,本来证明失踪的证据少,说服力又不强。如果户口注销手续都不能保证真实性,那失踪案子的准确性就无从谈起。所以本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观察和思考后,形成以下几点认识,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供各位参考:
    一、船员死亡案子,证据充分,不容易作假,应当全额及时赔偿。
    二、船员是本地人的失踪案子,作假骗保的可能性不大,应当全额赔偿,但首次预赔不超过80%,过6个月核实情况后再足额发放。何况我们有强大的渔村干部和渔政管理人员人后盾,应该能确保其真实性。
    三、重大海难事故后的船员失踪案子,不容易作假,应当全额及时赔偿。重大海难事故后,各级政府的领导都特别关注,渔业干部都全身心地投入的海难救助工作中去,任何生存的一线希望都不可能放过。船员失踪也只是因为海况复杂而没有找到尸体而已。任何人没有可能也没有机会在这样重大场面为了骗保而故意失踪。所以这类案子的真实性也是可靠的。
    四、外地船员在海上恶劣环境下生产或者航行时发生的失踪案子。如果说有第三人见证失踪或者因为第三者失踪的,真实性相对可靠,但不能完全证明真实性,应该给10%免赔额;对于没有第三者见证的,给20%免赔额。同时要求会员要提供多张处理赔偿事故的现场照片来增加作假的难度。
    五、外地船员在海况良好的情况下失踪的案子,证据不一定完全可靠。除给高于30%的免赔额外,还要提供多张处理赔偿事故的现场照片。适时调查失踪船员所在地的情况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特别是外省会员挂靠的渔船。
    六、调整无理赔奖励制度,把每年无理赔奖励从来原来的10%调整为逐年增加10%,最高不超过30%的方式。让互保协会更多的实惠让利给诚实守信、安全生产的渔业会员。(路桥办事处包剑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