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举办海洋渔业互助保险政策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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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1-07
10月29日天津市水产局在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举办了“天津市海洋渔业互助保险培训班”,天津市水产局副局长刘金全和分管部门领导、滨海新区农业局主管领导、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水产局主管局长、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天津市渔业互保办事处和四个代办处的全体互保工作人员、四个渔民协会的负责人、三个海洋渔业公司的负责人等4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渔业互助保险的基本知识;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政策;学习《天津市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讲解《渔船保险条款》和《雇主险条款》;宣传渔业互保十大理赔案例等。
通过学习和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对渔业互保的基本知识有了明确的概念,提高了开展渔业互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详细了解了津市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和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互保条款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典型案例教育意义深刻。参加培训的人员一致表示,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渔业互保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渔业互保参保率。(转载自《中国渔业互保》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