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互保是渔区群众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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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6-05

 

    浙江省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是全国首批成立的地方渔业互保协会之一。成立16年来,在帮助政府解决灾后救助压力,使渔民群众快速恢复生产,减少因灾致贫现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宁波渔业互保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把服务渔民作为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服务基层、回报渔民”的活动,被渔民自豪地称为渔区风险保障的“保护伞”。
    提高保险额度,切实减轻渔民负担为响应国家对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提高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渔民损害、伤亡实际赔付的需要,宁波协会近年来多次上调渔民人身险保额上限,2007年的保额上限为15万元,2008年调整为20万元,2009年进一步提高至30万元。2011年更是在保费不变的前提下,将保额上限大幅提升至50万元,同时提高了伤残医药费的赔付标准,并且在处理赔案时坚持做到“应赔尽赔”,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减轻了渔民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保民生、惠渔民的惠民政策。

开发新险种,扩大风险保障范围

    在做好渔民、渔船互保工作的基础上,宁波协会积极探索开发新的领域和新的险种,努力扩大渔业风险保障范围。2010年,经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协调,宁波协会承担了政策性南美白对虾养殖互助保险的试点项目。在试点工作中,宁波协会坚持“保重点、保大灾、低赔付、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完善了互保条款和实施方案,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具可操作性。在保费分担方面,宁波协会进一步完善了互保资金的分担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养殖户个人保费的分担额度,确保参保的养殖户真正得到政策性互助保险带来的实惠。此外,宁波协会还通过在渔场聘请互保协管员、改善定损办法等措施提高理赔定损的效率和质量。2011年宁波协会承办的南美白对虾养殖疫病互助保险规模达1.8万亩,为该项目的继续试点和全面推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促安全生产,变事后理赔为事前防捕捞渔业是世界公认的高风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年来,宁波协会为降低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率做了大量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渔船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变被动的事后理赔为主动的事前防范。作为安全奖励,2011年宁波协会拿出170万元自有资金,向安全生产的船东发放“安全奖”,又花费200万元向辖区2万多名渔民免费赠送了保暖救生衣,提高了渔民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渔民好评。同时,宁波协会还采取以旧换新的形式促使渔民和船东及时更换救生筏,并给予每只1500元的更换补助,2011年仅此一项,宁波协会就支付了180万元补助金,为渔民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自救提供了设备保障。(转载自《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