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渔业互保工作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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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4-06

许嫣妮

    3月26日~27日,福建省渔业互保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省渔业互保工作情况,部署2012年工作,并就渔船估价、理赔权限等业务问题展开讨论。福建省渔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福建协会有关理事、监事以及43个办事处和营业部负责人参加会议。福建协会理事长、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福寿,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剑峰、副秘书长杨斌,省财政厅、省人保财险分公司相关代表出席会议。
    福建协会自1月份启动渔业互保业务以来,截至3月23日,已为全省沿海1.3万名渔工办理了渔工责任互保,1186艘渔船办理了渔船互保,收取会费1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全省渔业互保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张福寿指出,福建协会自成立以来,实现良好开局,机构框架全面建设,工作运行基本顺畅,业务进展持续推进。他要求,全省渔业互保工作人员树立“三种意识”,做好“六项工作”,做大做强渔业互保事业。要树立服务意识,尽可能为渔民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树立风险意识,在做大规模同时,化解风险;树立协作意识,上下联动,并与人保公司密切合作。要做到:稳中求进,树品牌;完善制度,抓管理;理顺关系,增效率;以人为本,建队伍;齐抓并管,促发展;积极探索,拓展业务。
    会议强调,今年是省政府批准福建协会主办渔业互保工作的第一年,全体渔业互保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互保影响,使渔民由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强化承保业务,确保完成任务;转变思想观念,注重为渔民提供快速、及时、准确的理赔服务;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开支经费,勤俭节约办协会;制定完善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会后还对全省22个渔业互保办事处和21个营业部的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就渔工、渔船互保条款、释义和理赔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系统讲解,答疑解惑。(转载自《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