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荣获农业部“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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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28
2月23日,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福建莆田联合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会议上,嘉善县因在创建“渔业平安示范县”活动中成绩突出,荣获2010-2011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的称号,并在大会上得到了授牌、表彰。
自2010年下半月开始,嘉善县积极响应农业部关于创建“全国渔业示范县”活动的号召,依托嘉善县历年来打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扎实基础,开展一系列的创建活动,通过提高对渔业安全重视程度,建设渔业安全机制,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提高渔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等五大措施来全面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并在全省参与创建活动的4个内陆淡水县(市、区)的争创活动中脱颖而出。
作为“创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的渔业互助保险,在这次“创建”活动中,嘉善办事处积极参与,全方位融入,在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保障能力,扩大互保覆盖面,拓展互保服务领域,提升互保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良好的业绩,为嘉善县“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此次评选,通过县级政府申报、地方逐级推荐、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考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并经公示,全国共有45个县(市、区)荣获2010-2011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市、区)”称号。(嘉善办事处包志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