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成立15年成就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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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8-22

 

    近日,宁波市渔业互保工作及互保协会换届大会在象山召开。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王朝华理事长、宁波市人民政府陈明夫副市长等领导到会,并讲话。
    渔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行业。一场海损事件,就有可能致使船东倾家荡产。为此,我市于1996年9月成立渔业互保协会,开始组织渔船船东参加互助保险,实现渔民自我保障和服务,成为全国首批成立地方渔业互保协会的城市之一。15年来,渔业互保的创立和发展解决了政府想解决而无力解决的灾后救助问题,促进捕捞渔民因事故、灾害难以恢复生产,甚至因灾致贫的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在保障渔区社会稳定、提高渔业防灾抗灾能力、帮助渔民群众灾后及时恢复生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宁波渔民自豪地称之为全市渔区风险保障大伞。
    在15年发展历程中,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根据多数渔民的要求,不断提高保额,继2007年将人身保额提高至15万元,2008年提高到20万元,2009年开始又提高到30万元之后,再次将人身保额提高到了50万元,并把渔船成本计算方式也相应做了改变,将第三者责任险、渔船全损险、碰撞责任险统一合并成渔船财产责任险,以5000元/总吨进行船舶估价承保,并对船龄在5年以内的采取8000元/总吨承保。同时,协会主动降低互保费率,其中渔船财产费率从1%降到0.7%,渔民人身费率从1%降到0.65%。这些改革既切合了国家对城乡统筹发展的部署,又适应了渔民实际需要,促进了渔业互保事业的快速发展。到2010末,全市投保渔船19299艘次,比“十五”末3939艘次增长3.9倍;投保渔民94031人次,比“十五”末46297人次增长1倍;“十一五”期间,互保费收入1.98亿元,比“十五”期间3868万元增长4.1倍,支付理赔资金6689万元,比“十五”期间1692万元增长2.9倍。
    在做好互保这项核心工作之外,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积极开展“服务基层、回报渔民”行动。“十一五”期间,为减轻渔民在救生设备投入上的负担,协会共投入补助资金436.5万元,向渔民无偿赠送急救药箱、灭火机、证书包等装置,提供救生衣、救生筏以旧换新补助,并对互保期限内未发生事故的船主给予10%的奖励,“十一五”期间共发放安全奖455.9万元。同时,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了特困渔民救助基金会,每年对特别困难的渔民实施救助,五年来社会责任捐助支出达57万元。(转载自“宁波海洋与渔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