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周密部署伏休渔船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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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5-31

 

    今年是国家实行全面伏季休渔制度的第一年,岱山县所属的2100余艘捕捞渔船和渔运船自5月1日起陆续进行伏休,6月1日开始,全部渔船暂时告别喧闹的渔场,进入港口休渔。
    岱山县的渔船数量较多,但港口相对较少,渔船在港口停泊时呈密集排列状态,无法动弹,渔船一旦发生火灾,施救极为困难,并很可能引燃周围渔船,引起连锁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做好伏休期在港渔船的防火工作显得犹为重要。
    今年岱山县渔船在港口停泊时由于火灾已有较严重损失的事故发生,2月21日凌晨4时左右,“浙岱渔11984”船停靠在高亭中心渔港的官山村码头时,因电线老化引发火灾,致使该船主甲板以上的船员室、驾驶台全部烧毁,其装载的蟹笼及船上仪器设备也全部烧毁,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4月11日夜,“浙岱渔02335”船停泊在岛斗渔港内时,该船的船员室起火,因灭火困难,该船的驾驶台、船员室及仪器设备全部烧毁,且引燃并烧毁了前甲板上堆放的网具,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两船虽然经渔业互保的理赔,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渔民自身的损失仍然巨大。
    岱山县政府相当重视渔船防火工作,赵副县长在渔业安全例会上进行了专题布置,要求县海洋与渔业局汇同各乡镇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组织对渔港进行巡查,检查并完善重点港口的消防设施。要求各渔船要加强值班工作,对渔船的电线老化情况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同时,在对渔船老大的培训和面对面教育时,宣传渔船的防火知识,培训渔船船员的消防技能。
    岱山办事处为渔船防火工作专门向乡镇船管站、渔业村社下发了《关于做好伏休渔船防火工作的函》,请各乡镇船管站、渔业村社高度关注所辖在港伏休渔船的防火工作,要求渔船在港停泊时要有人值守,尽可能保持一定的间距,渔船在明火作业时要有专人看管等。办事处还会在伏休期汇同渔政渔监、乡镇船管站和消防部门对渔港和渔船进行安全检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渔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岱山办事处毛海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