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1年5月12日,平阳办事处已为1564个渔民会员,97艘渔船办理了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互保费235.2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36.56万元,县财政补贴35.06万元。超额完成协会下达的2011年展业指标任务。
今年,平阳办事处展业指标之所以能提前超额完成,主要得益于办事处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渔业互保会议精神,做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规定中关于提高生产经营性单位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工作,办事处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呈现了三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到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局长叶林超高度重视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带领互保人员深入渔区调研,在渔船数减少的情况下,主持召开全县渔业互助保险座谈会,征求意见,商讨并确定2011年渔业互助保险展业方案,同时积极争取县财政补贴列入预算,确保互保费稳中有升。
二、宣传工作到位。召开了乡镇、村干部、船老大参加的恳谈会,统一思想,广泛动员,采取张贴通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共发放展业资料500多份,挂横幅13条,通过宣传,使2011年展业政策家喻户晓、积极营造参保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通过核对边防户口簿与渔船航行签证簿,全面核实每艘渔船船员人数,要求全员参保;二是及早联系在异地生产、海岛渔船参加续保;三是加班加点为渔民办理参保;四是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地解答渔民们提出有关互保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安装电信网络专线,使渔民投保提速。
下一步,办事处将做好渔船防灾减灾和渔船小额贷款的试点工作,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再接再厉,使平阳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平阳办事处伍徐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