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船交易第一单 掀开正规化买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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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20

    3月26日在普陀交易受理点内,买受方瑞安籍船东董高荣和出让方普陀六横船老大刘社主在渔船买卖合同书上签字,标志着我省通过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的第一单交易正式诞生。此次交易全部通过中心进行信息匹配撮合,看船谈价、主持签约、交易结算和代办手续。交易第一单的顺利成交,实现了中心开办以来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撮合交易服务零的突破,为今后规范渔船交易行为树立典型,掀开了全省渔船正规化买卖的新篇章!
    3月17日,董高荣的合伙人陈松弟通过瑞安受理点了解到舟山市普陀区有1艘235千瓦的帆张网作业渔船准备出售,刚好符合他的买受要求。瑞安受理点及时联系省中心,通过普陀受理点,在信息沟通中初步达成了交易意向。次日,在省中心、普陀受理点及普陀船检站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陈松弟现场察看了交易标的物,并与出让方进行了第一次接触,双方基本满意协商的初步结果,表示愿意进一步商讨交易细节。25日,在省交易中心林永能主任助理、瑞安受理点陶大海主任的带领下,董高荣、陈松弟等人再次来到普陀。在双方受理点的共同撮合下,26日,双方终于达成买卖协议,并通过中心进行交易结算支付首期价款50万元,约定10个工作日内交割标的物。陈松弟高兴地表示:“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为我们买卖渔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可以货比三家,比以前公正、公平多了。以往买一艘渔船需要数万元的介绍费和其它费用,现在只要几千块就够了,而且手续都帮我办理好了,一站式的服务既省时又省力,而且还很省钱……”。
    本次交易,省渔政渔监处和普陀、瑞安渔业主管局都给予了关心和支持。专门组织了船检、渔政渔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普陀受理点的交易工作,对买卖渔船过程中的一些政策问题给予解答,对渔船船体及各种设备进行评估,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政策和技术上的保障;同时信息员队伍发挥了作用,不仅提供渔船买卖信息,还发挥熟悉本地情况的优势,协助受理点工作人员撮合交易。信息员队伍是渔船交易中非常重要的力量,本次交易过程中普陀区信息员王玲波受出让方的委托,参与渔船交易的全程谈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次交易的成功,进一步深化了交易中心“服务渔民”的理念,使更多的渔民相信通过交易中心买卖渔船是十分放心的,网络平台发布的买卖信息也是真实可靠的,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是值得信赖的!(普陀受理点於敏、瑞安受理点蔡裕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