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办事处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推进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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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11
苍南办事处的渔业互助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于2007年开始试行,在政策的推动下,苍南县捕捞渔民的投保意识及参保积极性逐年提高,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同时,渔业互助保险在稳定渔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8年以来,全县发生各类赔案累计571起,赔款累计1088.27万元。
为了确保政策的延续性,省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多次与苍南县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沟通,县领导充分肯定了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重要性与实行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同时,苍南县渔业局领导积极地向县财政局汇报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最终,苍南县财政局根据苍南县近两、三年来投保的渔民人数和船只数、省渔业互保协会的费率政策及市政府有关要求,拟苍南县2011年度的县级财政配套补助按20%予以配套,县级配套资金278.36万元,并将该项资金列入今后的财政预算,在2011年1月23日召开的苍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苍南办事处杨道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