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阳县财政局和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发文《关于拨付渔业互保县配套资金的通知》(平财农[2010]351号)。在县海洋与渔业局的积极争取下,今年已是平阳县渔业互助保险落实县级配套专项资金补贴的第二年了。 渔业互助保险县级配套资金现已由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于12月31日转拨至平阳办事处,共计31.43万元,从而确保了2010年平阳县渔业互保工作的平稳结束。截止发稿,平阳办事处已将该资金缴入互保费专户。 (平阳办事处温作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