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渔船船东优惠贷款业务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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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1-08

 

    10月15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在济南举行业务合作签约仪式。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陈军、中国渔保协会秘书长孙颖士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期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在授信融资、资金结算、委托代理等领域将开展全方位合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三方签署了《委托贷款合作协议》。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在签约仪式上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海洋与渔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撑。此次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完善海洋与渔业金融服务体系,确立实质性的合作项目和具体的操作方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达成委托贷款合作协议,共同倡导和参与建设渔业信用区,构建渔业银保联动机制,为渔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服务;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共同出资,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开展山东渔船船东小额贷款业务,化解渔业生产资金短缺、搭建面向渔区广大渔民的金融平台,对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方式、调结构和加快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大部署,进一步增强金融行业对蓝色经济发展和现代渔业建设的支撑服务功能将产生深远影响。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责任,积极支持中国农业银行、渔业互保协会为渔业发展、企业经营提供服务,及时向农业银行提供渔业发展情况,推荐符合产业政策且发展潜力大、效益显著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对信贷项目在财政资金扶持和重点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努力为农业银行及渔业互保业务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陈军在致辞中表示,将抓住这次合作的有利时机,主动加强与各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全面落实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要求,积极向海洋渔业领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实行优惠利率,确保海洋与渔业领域贷款增幅高于全行信贷投放平均增幅;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将符合国家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重点渔业项目、重点渔业客户纳入“绿色通道”,优先提供融资、结算、理财等全方位、本外币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行网点覆盖面广、结算网络先进的优势,做好渔业补贴资金的代理工作;认真履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委托贷款职责,积极向全省参加渔业互保的船东和广大渔民提供高效、便捷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孙颖士在致辞中指出,为渔民提供优惠贷款,国家有政策,渔民有需求。山东省大胆探索和积极尝试“构建渔业银保联动机制”,搭建渔业互保与农业银行“以贷促保、以保引贷”的合作新平台,对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全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将一如既往地从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技术保障、再保险安排、配套补贴等方面,全力支持山东省渔业小额贷款工作,2011年将继续加大在山东开展渔船船东小额贷款工作的力度,同时大力推进与农业银行的深层次合作,借助农业银行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把互保的风险管理功能与信贷的资金安全需求结合起来,为深化渔业金融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现代渔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次业务合作,是政府职能部门、渔业互保组织与银行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多赢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我省渔船船东优惠贷款暨小额贷款业务将在全省启动,参加渔业互保的船东将从中受益。(转载自 山东渔业互保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