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开出首单意外身故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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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1-04
2010年11月2日,温岭办事处向辖区内各分站传达了协会关于雇主责任互保承保方式调整的通知。11月3日,石塘分站开出了第一例意外身故5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保单,该单由石塘镇三岙村所属的“浙岭渔23463”船老大赵军华投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将提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在此情况下,为了既能满足可能发生渔业死亡事故后的赔偿需要,同时切实减轻渔民支付保费的经济压力,协会专门针对雇主责任互保的承保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将原雇主责任互保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调整为意外身故赔偿责任、意外致残赔偿责任、意外医疗费用赔偿责任。
按照2010年的雇主费率标准,“浙岭渔23463”船今年续保的雇主标准:雇主责任保额29万元/人,附加医疗保额4万元/人,实缴每人互保费为1173.6元;调整后为:意外身故保额50万元/人,意外致残保额29万元/人,意外医疗保额4万元/人,实缴每人互保费为1627.2元,实际比原先标准每人多交453.6元,而意外身故保额比原先多了21万元。
渔民对新政策的积极应对,激励了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尽早全面覆盖,有效提高渔民出险后的保障能力。
(温岭办事处郭茜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