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出台渔业互保补助新政策普惠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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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9-19

 

    9月19日,协会收到了上虞市农林渔牧局、上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的《关于明确2010年度上虞市渔业互保补助标准及下达杭州湾渔船互救组织通讯补贴的通知》,文件对本年度渔业互保补助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上虞市所有登记在册、年审有效的参保机动渔船,在省财政对雇主责任互保、渔船全损互保均按会员应缴保费金额的20%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由上虞市财政另行补助60%,并明确此项工作由渔业互保上虞办事处负责实施。上虞市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减轻当地渔民的经济成本,推进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普惠渔民的重要举措,受到了当地渔区渔民的热烈欢迎。(信息部 蒋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