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省渔业互保协会是由省内的渔业组织与个人共同组成,实行相互保障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的工作始终代表着广大渔民会员的利益。其提供的互助保险,不论渔民承担的风险大小,只要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入保,一旦出险,都能够按照《章程》或按《章程》制订的《互保条款》得到相应的补偿。 而商业保险虽然同样为渔民提供保险服务,但其始终以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对于一些风险较高的渔船就可能不予承保,一旦出现亏损,就会撤出渔业保险市场。